The Beginning
1、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字有效。2、婚后加名字的行为视为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财产属性因加名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