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解除合同包含什么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解除厂房合同的原因。
(三)解除厂房合同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二、厂房解除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可以单方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解除厂房合同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五、违约解除厂房合同申请仲裁的流程有哪些?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六、厂房合同违约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法律没有强行规定过厂房解除合同的详细内容,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找律师起草合同条款,律师起草的厂房解除合同内容相对完善,也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协商一致解除厂房合同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