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处死刑一般什么时候执行?
判处死刑后执行的时间是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的7天内,执行死刑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执行死刑的流程有哪些?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三、死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 死刑所剥夺的是犯罪分子最重要的权利;
2、 死刑对犯罪分子造成的痛苦是最大的;
3、 死刑的适用对犯罪分子来讲是不可逆的。
死刑是刑事案件中最严厉的一种量刑方式,但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比如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受害人死亡,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受害人,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的,都有可能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判决书生效后一般是不可逆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