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是不是就要判刑了?
被刑事拘留不代表会被判刑,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只是涉嫌犯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的流程有哪些?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三、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虽然被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会被判刑,但也说明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因为公安机关不可能无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刑事拘留他人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工作,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会立即释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