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无期限,会直到债务人寿终。刑事判决生效后,下列事项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执行机构负责执行:1、财产刑;
2、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判决主文、判决书附件和《移送执行书》中已明确作为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没收的;
3、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或判决主文、《移送执行书》中明确应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不成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刑事案件侦查、审查及审理中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需没收、销毁或直接发还被害人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刑事审判庭负责执行。财产处理时遇有特殊情况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执行机构应予配合。刑事判决中财产刑及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为6个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