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何处罚?
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拒不承认就不能定罪吗?
嫌疑人拒不承认也可以定罪,嫌疑人的口供不是必不可少的定罪证据。刑事案件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讯问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四、婚姻自由权包括哪些权利?
1、结婚自由权。
结婚自由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2、离婚自由权。
离婚自由权是指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其他任何人的非法干涉。
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权和离婚自由权,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是男女方完全自愿的。以任何方法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都是违法的,只不过以暴力方式干涉的话,涉嫌刑事犯罪。受他人暴力干涉登记结婚的,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