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分子的家属怎么做让犯人减刑?
对犯罪分子减刑和家属无关,减刑主要取决于犯罪分子的表现。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申请减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减刑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四、减刑案件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罪犯的基本情况;
(二)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
(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
(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
(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六)被报请减刑罪犯作最后陈述;
(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
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工作人员会对犯罪分子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符合减刑条件的会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刑的适用条件及操作流程都是受法律制度约束的,所以,减刑并不在于犯罪分子的家属,而在于犯罪分子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