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刑法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以及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二、不报、谎报事故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有哪些
1、主体不同。
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
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3、客观表现不同。
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不报安全事故是侵犯了安全事故的监管制度,只要有事故而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造成的事故责任越大所存在的刑期就会越重,所以,自己的职责就该按规定履行,这样才能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