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需要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亲自参与合同的订立,但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如通过代理人订约),而另一些人可能参与合同的订立而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代理人)。无论订立的主体涉及到哪些人,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合同订立是双方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订立合同。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既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有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合同才能成立。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允许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协商或者虽经过协商但未取得一致意见而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签订合同。
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通过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就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的关系。
二、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怎么履行?
1、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可按合同订立时实际履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如果该类产品没有制定国标、行标,可按照通常习惯的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和酬金条款不明确的,可按合同实际履行地、或者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履行,如果该项产品是执行国家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3、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一般可以在给付地点履行,如果是不动产的,应在该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也可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债务人也应随时主动履行。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双方订立的合同,采用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合同履行费用。
在民事合同订立之后,该民事合同如果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就会在订立合同的主体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主体之间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是合同中存在违法的条款,或者是有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的,该合同就不是当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