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常识
加重结果犯的成立条件(结果加重犯的要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2 07:48:57
The Beginning
1、犯罪行为的实施,如以犯轻罪的意思,而发生重罪的结果,学说上称为“加重结果犯”。
2、加重结果的发生,超过行为人的犯意时,应在何种因果关系范围内,负其责任。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限于基本犯罪为故意,而于所发生的加重结果为无认识,但有预见之可能。若行为人对于发生的结果有认识,则应成立所认识的罪。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并不以直接因果关系为限,间接因果关系也属之。
THE END
TAG:
轻罪
发生
行为人
猜你喜欢
最高院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重要内容
2024-10-07
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
2024-10-07
山西拘役、拘留的主要差别(拘役和拘留哪个更严重?)
2024-10-07
事实婚姻与同居主要有什么区别2022
2024-10-07
湖南该怎样识别欠条借条(欠款写借条怎么认定)
2024-10-07
相关文章
发生消费合同纠纷怎么办 消费服务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怎么缓解 劳动纠纷达成协议后该怎么
违法行为人盗窃200元如何处罚(违法行为人盗窃200元如何
租车出事故谁担责 租车发生事故租车公司会承担什么责
一般情况下发生医美纠纷怎么办 医美纠纷怎么处理
几岁发生性行为不违法
行为人犯诈骗罪骗的钱要还吗(行为人犯诈骗罪骗的钱要还
如果行为人欠钱不还能告诈骗罪吗 欠钱不还,可以告对方
行为人敲诈勒索五万构成诈骗罪吗 行为人敲诈勒索五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