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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馈赠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犯赠与的钱需要还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3 02:39:23
The Beginning

一、受胁迫馈赠构成诈骗罪吗?

受胁迫馈赠的,受赠方不构成诈骗罪,但赠与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馈赠。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馈赠行为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满足哪些条件才构成诈骗罪?

1、嫌疑人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此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四、受胁迫馈赠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受胁迫馈赠请求撤销馈赠的起诉书需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而且对于赠与人来讲,就算本人在交出财物时受到了胁迫,可是在胁迫行为终止以后的一年内也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赠与的话,即意味着撤销权的灭失,馈赠给对方的财物不能再请求法院撤回。

THE END

TAG:诈骗罪  不需要  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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