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人民法院会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或判决准予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也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