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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没登记有孩子彩礼可以请求返还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8 07:40:34
The Beginning

一、结婚三年没登记有孩子彩礼可以请求返还吗?

可以,返还彩礼的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没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 可以协议分手,同时可以协议退赔彩礼,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解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我国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因男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或由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是不能以男方违反婚约而请求不返还或部分返还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

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二、哪些情况下不返还彩礼?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

6、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8、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如果是我国的男女双方之间想要进入到婚姻关系中,此时一定是要及时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如果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共同生活的话,此时只能成为我国的法律上所规定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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