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裁定书债务能否处理?
离婚裁定书债务是不能够进行处理的,因为裁定书不涉及到债务的处理。离婚债务的判决,一般需要先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然后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离婚债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进行处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哪些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是在处理夫妻方面感情的事想的时候还是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的,比如说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是人民法院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状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的,如果下的是裁定书的话,主要是针对程序方面的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并不涉及到实体问题,所以不会存在着关于债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