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0 07:45:39
The Beginning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THE END
TAG:
管辖权
异议
民事诉讼
猜你喜欢
最高院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重要内容
2024-10-07
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
2024-10-07
山西拘役、拘留的主要差别(拘役和拘留哪个更严重?)
2024-10-07
事实婚姻与同居主要有什么区别2022
2024-10-07
湖南该怎样识别欠条借条(欠款写借条怎么认定)
2024-10-07
相关文章
什么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民事诉讼法解释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请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请求的种类有哪
民事诉讼中变更诉求的期限是多久 民诉变更诉讼请求的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管辖异议后重新定开庭时间的做法合理吗?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分为几个阶段 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的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
起诉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和起诉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