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开庭后多久时间宣判法律没有明确定规定,但是民事案件应该自立案后三到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定期宣判。一般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通过法庭的审理,很快可以分清是非,法庭会当庭宣判。但是对案情复杂,或者是重大疑难的案件,法庭一般都会采取另行择日宣判的方式。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