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死亡的债务人如何还掉巨额债务?
1、已经死亡的债务人若是存在巨额债务、需要继承了死者合法财产的继承人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欠下巨债最好处理办法有哪些?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欠债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出行受限制,坐高铁,飞机,动车、轮船只能选择二等以下座位。
2、不能购买私家车或房产。
3、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的行为都是被法院严令限制的。
4、限制他们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5、限制申请贷款和信用卡。
6、银行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被查封。
7、不能申请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欠下了他人债务的公民,可能会在债务偿清之前死亡,根据规定,公民在死亡的时候,若是存在合法的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些继承了死者合法财产的公民,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代替死者偿还债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