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规定的重婚同居有罪吗?
是犯罪的,构成重婚罪,当事人在婚内与别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会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属于重婚罪的行为表现之一,会构成重婚罪。
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选择与之进行结婚,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3、有配偶者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这是大家比较常咨询的问题,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重婚罪应当依据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的。
注:并非只有进行两次结婚登记才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是公诉案件吗?
重婚罪属于可自诉可公诉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构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构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对于重婚罪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重婚一般表现为,明知自己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果已经举行了婚礼,这是足以构成重婚罪的。即使没有举行婚礼,只要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罪了。
三、重婚罪的证据怎么收集的?
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一)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二)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三)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五)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存在重婚同居的行为,是有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重婚罪既算公诉案件,也算自诉案件,可以由受害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也可以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再将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