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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8 21:53:05
The Beginning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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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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