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殴打他人是自诉案件吗?
殴打他人致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不是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二、殴打他人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殴打他人涉嫌犯罪法院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四、殴打他人涉嫌犯罪损害赔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司法实践中,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才会被判刑,如果伤情鉴定结论不够轻伤,本身就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按照治安案件处理,若造成轻伤,除非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比如受害人也有过错,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公安部门能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