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生产有害食品罪的裁量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进行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规定定罪处罚。
2、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3)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4)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生产的食品是属于有毒有害的,那么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14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将会对此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这主要指的就是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后果的,如果说是有非常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将会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此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