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提供自己和配偶方的基本条件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质方面的等等,谁的经济情况好,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就有可能取得抚养权。
2、自己和配偶方的父母基本条件方面的证据。比如:长期带孩子的意见、老人的身体情况等。
3、孩子的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比如:孩子一直居住的房屋、孩子上学的距离远近、生活小区情况等等。
4、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自己的意见。所以适当做做孩子的工作还是必要的。
总之,要是子女未满2周岁的话,那么最好是由女方抚养为宜。而要是已满2周岁的话,则就要充分考虑父母的经济情况、家庭环境、孩子的意愿等等,当然如果能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就是最好不过的。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