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可以协商解除,2、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4、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