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20万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可以对单位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标准内容是什么?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处罚是什么?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不法分子出现了故意销毁会计账簿行为的,将会视为是构成了严重违法事实的行为,尤其是公司在对相关账目进行清查时或者涉及到贪污受贿等严重的违法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时候,是会对司法程序造成严重干扰或者侵害的,这还需要视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