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取保后还要不要出庭了?
一般取保之后还是要出庭的。
1.取保候审后也是要起诉、法院判决的,除非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若是判刑一年取保要多少钱?
保证金的起征点是1000元以上,但是如果已经判刑了的话,那么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1.保证金是取保候审的一种保证制度,对于暂予执行的服刑人员法律没有规定要交保证金。有些地方的社区矫正机关收取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如果已经判刑了,那么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三、一般抓进去几天可以取保的?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的,不用一直等着。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四、一般取保出来的人还会抓进去吗?
若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是有可能被抓回的。
1.若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可能被抓回。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是说就万无一失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有犯罪事实的还是会被抓回去。如果在取保候审的期间执行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对社会有危害性还是会被逮捕的。取保候审的期间要遵循相关的规定才可以,要不然会被撤销掉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