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家暴法律是怎样处理的?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家庭暴力怎样认定?
“家庭暴力”通常是行为人,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只要对家庭成员的精神或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均构成“家庭暴力”。
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互敬互爱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权利报警,并要求警方追究其违法甚至犯罪责任。
受害人构成轻伤的,打人者依据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构成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打人者依据规定依法追究行政处罚责任。
打人者可以持相关的警方调查笔录,卷宗,作为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客观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并于离婚诉讼之中,己方作为无过错方,依法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以要求对方以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只要是在家庭关系中,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其他成员采取了身体上的挨打或者是侮辱或者是其他伤害的方式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了身体或者心理的伤害,都是构成家暴的。只要是家暴,如果是婚姻关系,那么就可以向法院发起起诉,要求离婚,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