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与著作权冲突怎么处理
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
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标权人就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未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商标法》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但《著作权法》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从立法上和实践中妥善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也不乏著作权和商标权冲突的事例。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著作权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上升到立法予以规范。
二、商标与版权(也称著作权)的区别
第一,存在多个类别相同/相似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归属不一定唯一。而同样的原创作品其对应版权是唯一。
第二,注册商标的对象是商品与服务,起识别作用;版权的对象是作品,起权益保护作用。
第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也就是在十年有效期内专用注册商标是受保护的,但可以无数次续展,所以商标权限有无限期的可能。版权的作者是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至死亡后50年,到期后版权部分权利消亡。
第四,注册商标的申请时间在目前来说,需要时间较长;而版权登记一个月左右即可拿证,两者花费时间相差太远。
第五,注册商标需经过申请并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才能产生,而版权的诞生是自原创作品完成之日起,不强制要求登记才能产生。
如果著作权人允许将作品作为商标使用,那么商标权人也就根据规定拥有了该作品来标示其商标来源的全名,那么而著作权人在原则上也不能够阻止后者依法使用该作品,但是当两者产生冲突的时候,著作权拥有优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