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时间不长离婚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不一定可以要回。
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彩礼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不支持退还彩礼。
二、哪些不能认定为结婚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三、结婚后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四、彩礼返还的标准和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并未对婚约及彩礼的给付标准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只要不符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彩礼符合了返还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必须百分之百地返还,人民法院在确定返还的数额时一般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哪方提出解除婚约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一般在60%至90%之间,而且接受彩礼一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返还比例会高于给付彩礼一方提出解除婚姻的返还比例。
在我国一直都有婚嫁时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的数额都是双方来协商确定没有具体的标准,一方男方给付了女方彩礼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一般男方是不可以在要求返还,如果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