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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般怎么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16 12:52:23
The Beginning
1、《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资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2、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借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THE END
TAG:
债权
第三十条
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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