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复核吗?
是可以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途径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能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复核,出现交通事故后,从交通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之日开始计算,10日内需要出具事故认定通知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逃逸人员和车辆被捉拿归案后,需要及时进行检测,并在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