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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信用卡诈骗罪为何无骗取信用卡情形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19 07:47:00
The Beginning
请看一下今年刑罚新修改的条款,有信用卡诈骗的的相关规定将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THE END

TAG:信用卡  刑法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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