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会上的商标侵权的表现是什么?
展会上的商标侵权的表现是没有经过他人的许可就擅自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参展商来说,涉及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未经许可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未经许可展出他人专利产品等。
其他可能的侵权行为还有:未经许可在展位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的商标侵权;在展品火宣传材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展位设计方案而请著作权;未经许可在宣传资料上使用他人图片而侵权著作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装潢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等。
二、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什么?
展会投诉机构需要地方知识产权局协助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积极配合,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的工作可以包括:
(一)接受展会投诉机构移交的关于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投诉,依照专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受理展出项目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理展出项目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举报,或者依职权查处展出项目中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依据《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对侵犯专利权的投诉或者处理请求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
(二)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之中的;
(三)专利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调解程序之中的;
(四)专利权已经终止,专利权人正在办理权利恢复的。
地方知识产权局在通知被投诉人或者被请求人时,可以即行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询问当事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也可以抽样取证。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在展会展览没有经过他人许可就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一种商品,那么就是属于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对应的侵权行为责任的最常见的侵权责任,主要指的就是行政罚款,除此之外还有就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