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次要责任,则本方损失额度只能够索赔总损失额度70~80%,并且需要承担其他损失方的20~3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无责任方,则本方损失的所有法律支持范围内额度,均可向责任方索赔,且不需要承担责任方的损失赔偿。实际操作中还跟机动车交强险相关规定结合,机动车的责任方需要按交强险规定先行赔付,无责方也有相关无责赔付的额度规定。
次要责任方一般承担30%的责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能协商赔偿吗?
如果交通事故的后果并不严重,肇事者的主观恶意并不大且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处理,主动向受害人诚意交涉赔付事宜。并且,在交通事故中,双方能够基于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双方都接受同意的赔偿数额的,可以协议处理。如果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则会产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双方必须按约定的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对于机动车没有号牌的,机动车没有保险的,机动车没有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员没有驾照的、驾驶员饮酒的,驾驶员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必须报警,交通肇事双方必须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的,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则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
交通事故的责任不同,赔偿的标准有所不同,交通事故是可以协商赔偿的,受害者跟肇事司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赔偿协议就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准备自己伤残的证据,出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