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继承问题有哪些规定?
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但是即使离婚,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
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所以如果双方想要离婚,那么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会进行一个分割,这个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发起起诉,法院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均等的分割,但双方如果是离婚之后彼此对对方的财产就不能够再继承了,因为这时候已经不算是配偶,那么也就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