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拘役出来被监视多久?
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9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的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
4、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5、案件有特殊情况或者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羁押期限已经满了,但案件尚未完结,需要监视居住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所以如果嫌疑人被判处了拘役,但是出来之后是需要被转移为监视居住的,这个时间通常是不会超过六个月的,而且在这六个月之间,有关机构还是会对案件进行调查。但是如果没有调查出最终的结果或者是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没有作案的嫌疑,最终会及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