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工资占总工资比例多少?
基本工资与加班工资比例规定是1:3或者是1:2的关系,这个比例之所以会产生一个不同方面的规定的话,主要还是因为在不同的时间段来进行,一个加班的话,具体的支付的费用的比例情况存在着一些差异,比如说在周末的话是两倍工资。
加班工资的话是按照职工本人平时工资的150%~300%计算的,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是说按照职工总工资计算的。如果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度,就按照每小时的工资收入标准计算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最高,是本人工资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方式有哪些?
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三、单位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有几种?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总而言之,在不同时间段内加班的,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都不一样,另外就是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平时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内被安排加班的,公司也可以选择不支付加班费,但必须要给职工安排相同的调休时间。
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此时也是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工资报酬等事项的,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加班工资的支付的纠纷的时候,一般都是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