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遗产配偶能否继承?
父母遗产配偶能否继承,应当根据各种情况来判断的,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有遗嘱。如果父母的遗嘱中承认配偶的份额,则配偶可继承父母的遗产。
如果父母未立遗嘱,或遗嘱中没有说明配偶有权继承,则依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范围内,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只对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即配偶去世后,继续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以及协议未处理的财产适用遗嘱和遗赠的内容;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适用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配偶继承的遗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父母的遗产能否由其配偶来发生继承,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通常状况之下,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因此父母孩子的配偶是不能够参与到继承的,当然也有些比较特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