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法制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法制对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肇事逃逸不等于驾驶员一定会被判刑,因为肇事逃逸被判刑的,说明交通事故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话,对肇事逃逸的驾驶员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且事故责任由逃逸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