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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可以提起自诉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16 0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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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伤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可以提起自诉吗?

故意伤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在我国,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故意伤害罪免于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哪些故意伤害案件可以调解处理?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四、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事实上,对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应该在相关决定书中载明不予起诉的法律依据,检察院决定不以起诉的法定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已经死亡、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等,受害人要根据检察院不起诉的原因,再决定是否提起自诉。

THE END

TAG:自诉  检察院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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