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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竞合吗 敲诈勒索 诈骗罪 区别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16 15:11:09
The Beginning

一、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竞合吗?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不存在竞合关系,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二、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涉嫌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可以刑拘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对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由此可见,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罪名,比如诈骗案件中受害人是自愿把钱交给犯罪嫌疑人的,而敲诈勒索案件中,受害人是出于害怕,不得已才把钱交给嫌疑人,如果同时存在诈骗和敲诈勒索的行为,一般是数罪并罚的。

THE END

TAG:诈骗罪  敲诈勒索  把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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