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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如何构成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24 12:56:43
The Beginning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所谓国家所有的档案,是指国家档案馆保管且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档案。归集体、个人所有的档案不是本罪的对象。
THE END

TAG:档案  国家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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