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什么需要居住证明?
需要用到居住证明的情况有: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居住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居住证明的作用在我国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非常多,很对情况下都是需要用到居住证明的,如果没有需要到当地的居委或或者村委会开具证明到所管辖区域的派出所进行办理。目前我国一些地区推出了电子居住证证明,办理和携带都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