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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定罪 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一定成立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30 21:53:45
The Beginning
1、公安机关没有定罪权。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THE END

TAG:公安机关  预审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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