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合同纠纷上诉规定是什么?
借贷合同纠纷上诉规定是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从而提出上诉的请求。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3、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是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在当代的社会借贷方面的一些合同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无法解决的状况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当事人对此不服的状况之下,是可以再次的提出上诉的请求的,上诉的话需要提交民事上诉状,这个上诉状只交给原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