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常识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 行政诉讼法主体不适格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15 09:00:41
The Beginning
行政诉讼主体是行政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有权进行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个人或者组织。同时又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可确定为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
THE END
TAG:
行政诉讼
主体
不适
猜你喜欢
事实婚姻、同居的区别关键有哪些表现
2024-09-27
有关多少才达到串通投标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2024-09-27
应该如何识别商标权与商号权2022 区分商标与商号
2024-09-26
抢劫罪、抢夺罪差异在什么地方(抢夺罪抢劫罪的区别)
2024-09-26
甘肃该怎么区分同居关系、事实婚姻
2024-09-26
相关文章
行政诉讼被告不到庭如何办 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不到庭吗?
行政诉讼如何申请调取证据(行政诉讼申请调取证据的期限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的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如何提起教育行政诉讼(如何提起教育行政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会如何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会如何处罚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如何行政诉讼公安分局(如何行政诉讼公安分局受理)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主体与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