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劳动者同意就算是合法的,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是否合法,就要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同意,如果同意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就需要用人单位支付三倍的工资来补偿给劳动者。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
加班就是属于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日而实施的行为,但如果节日加班而利用调休的方式不给加班费的话,那么就要取决与是如何与劳动者协商的,如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从而会引起大的劳动纠纷。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如果是在工作生活中,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也不让调休的,此时是会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利益的,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