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础量刑的基础上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基本刑,在根据轻伤、从犯的情节,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刑期,以确定最终的具体刑罚。故意伤害罪的从犯量刑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的从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在审理期间,故意伤害罪的从犯通过亲属主动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案件审理期间,向法院交了赔偿保证金,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规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由此可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只一人轻伤的,量刑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或者拘役。
关于从犯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关故意伤害轻伤、从犯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一般而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且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法院一般在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对被告人进行处罚,如果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一般也可以适用缓刑。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虽然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范畴,但是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依然按照民事赔偿标准来确定,此时也是需要及时的向受害人及其家属支付的,并且是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