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费?
需要给孩子更改名字,这个时候应该有监护人带上相应的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的,不需要缴纳手续费。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更名申请。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所在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名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为其办理改名手续。如果没上户口的话,就比较简单,带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到派出所改名字。如果是已经上了户口,还需要带着宝宝的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我国的小孩子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公民是权有更改名字的权力,但是更改名字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更改,而且必须要有写申请书,此时也是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