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共有财产公证的流程是向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之后会对夫妻共有财产协议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审查,没有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会正式出具公证书的。而且,办理共有财产公证这件事情,需要夫妻两个人全部都到场的。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夫妻共有财产会随着婚姻生活的延续不断的发生变化的,对现有的共有财产进行公证有些画蛇添足,而且也没有什么用,除非两个人对共有财产的约定是两个人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的生活也是双方共同承担,对这样的协议办理公证也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夫妻双方结婚后,此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划分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这些财产中,有些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有些是属于个人财产,此时为了确保婚前财产的安全性,有些夫妻会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