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分居期间个人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其次,第三人是否明知债务夫妻属于分居阶段,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第三人也明知的,该债务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THE END